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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山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
3月2日,《佛山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稿》)正公开征求意见,要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应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,不得销售。如果违反相关规定,将企业自持商品房屋以租代售,且拒不整改的,将被列入佛山市土地市场失信“黑名单”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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